日前,經中共蚌埠市委批準,蚌埠市紀委監委對蚌埠市人防辦原調研員金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金谷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不知敬畏,以權謀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人防工程審批、建設、享受優惠政策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金谷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蚌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蚌埠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金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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